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促进两地人才交流合作,按照昆明市和朝阳区建立友好市区的合作协议,朝阳区委组织部将于近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到昆明开展研修。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做好朝阳区高层次人才到昆研修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朝阳区高层次人才到昆研修工作(目录代码A0301人才交流、引进配套服务辅助性工作)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研修班采取专题辅导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邀请昆明市委党校教授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治国理政思想,拟赴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旧址、陆军讲武堂旧址等地开展现场教学。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推进朝阳区和昆明市的人才交流合作,建立两地人才交流、培养、引进互动机制,实施人才交流合作项目,推动人才引进和合作计划。对到昆明的朝阳各类人才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6.5116万元。
(二)资金来源:朝阳区捐赠的“朝阳-昆明人才驿站”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执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书。
六、目标要求
做好朝阳区高层次人才在昆研修工作期间的服务和保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委组织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6日
财政局复函: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朝阳区高层次人才到昆研修工作服务计划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