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委组织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数据管理系统进行升级,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目录名称:E1701政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与维护)
二、购买主体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三、主要内容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文件的通知》(云组发电〔2020〕7号)相关要求,为能保证2020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完成今年相关工作任务,需购买服务对原有系统进行系统升级。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6万元
(二)资金来源:干部工作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按规定时限及时协助昆明市委组织部进行系统更新升级。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应及时解决昆明市委组织部在系统运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影响正常工作进度。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委组织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附件: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委组织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管理系统服务项目购买计划的复函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