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专业人才数据库数据录入》
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市财政局: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规定,《昆明市专业人才数据库数据录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
人民币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计划从昆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经费中列支。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昆明市专业人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计划,昆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牵头开展昆明市专业人才数据库建设,对我市重点产业和重要领域专业人才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和梳理,逐步补充完善全省、全国、乃至国际上相关领域各类高层次人才信息,努力建立一个类别明细、项目齐全、功能完善、信息精准的高层次人才数据库。拟委托相关企业对“昆明市专业人才数据库”数据进行录入和维护,包括2019年内首批数据录入及年内维护工作。
《昆明市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A0301政府委托的人才信息收集统计分析。
三、承接标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要求,在工作时限内完成数据录入工作,确保过程及结果真实、准确、有效。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委组织部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部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委组织部正常工作的开展。
五、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附件: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委组织部购买专业人才数据库数据录入服务计划的复函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