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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04 15:05来源:昆明市委组织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0301000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

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基本职能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是在中共昆明市委的领导下,主管全市组织、干部和人才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和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委的有关规定;研究制订全市党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

2)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3)制订全市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检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研究提出县(市)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国有重点骨干企业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建议和意见;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党群部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办理干部任免、调动、交流、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以及团以上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等其他事宜。

4)研究制定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政策和规定,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管理;负责党政群机关干部交流、回避和到基层任职、挂职锻炼工作。

5)宏观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市组织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7)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工作,拟订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市管干部和有关干部进行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协助搞好干部培训基地、各级党校及其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8)指导、检查、协调全市人才工作;组织各类人才队伍开展有关活动。

9)负责本市出席全国、全省党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和酝酿选举工作;负责市党代表大会的有关筹备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的选举工作;负责收缴和管理全市党费;负责新建党委的审批。

10)负责对市管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负责审理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等历史遗留问题,接待处理业务范围内的来信来访。

11)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和宏观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干部、党员和党组织统计工作及市管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13)负责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14)承担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干部党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党的建设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15)完成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含代管机构)设置1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人员办公室,当年无变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抓基层、打基础、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为昆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1.树牢政治意识、强化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党员干部。一是下发《昆明市2018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清单》《全市部分基层党支部2018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范例》等,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教材、进课堂。二是下发《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干部轮训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干部轮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按照干管权限,分级分类抓好干部轮训工作,确保科级及以上干部全部参加不少于5天集中培训、一般干部全部参加学习培训,实现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全覆盖。三是举办5期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四是整合全市各地各部门资源,全面落实党员和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下发《关于落实万名党员进党校”“千堂党课进基层”“百名典型上讲台工作的通知》,建立党校教学点,整合师资力量,创造性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

2.实施整体提升、强化分类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一是出台《昆明市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及13个配套文件,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二是分类召开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农村基层党建暨双讲双评工作推进会、整治机关作风持续深化提神振气工程动员部署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季度联席会、公立医院党建调研座谈暨工作推进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推进会、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等11个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针对不同领域印发党建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精准推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是印发《2018年度县(市)区委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一套清单,对全市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多轮综合调研督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四是市委常委带头对联系地区和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全程督促指导;督促全市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班子严肃认真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五是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制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一表清》《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一册通》《党支部规范化文件汇编》,印发《昆明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星级指数》,构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支撑体系,抓实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六是深化拓展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扎实开展三讲三评活动,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推行党支部+X”模式引领农村经济发展,深入开展村霸和慵懒滑贪四类村官整治。七是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昆明市开展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引领行动工作方案》《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八是以两廊一圈一带双提升建设为重点,制定环滇池党建长廊、翠湖党建示范圈、北京路党建示范长廊、园区党建示范带4个创建方案,印发推进基层党建与河长制双提升工作意见,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更具特色、更富成效、更有影响力。九是成立市旅游行业党委,实现在旅行社、相关协会等旅游行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以党建推动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十是制定《昆明市互联网+党建工作规划(2018—2020)》《关于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管理使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工作方案》《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推动各项基层党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3.坚持事业为上、强化体系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实效。一是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进一步营造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二是建立完善四类干部基本信息库。三是进一步拓展以下评上范围,组织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党政正职对市直部门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干部调配的重要参考。四是把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触角延伸到市直部门科级干部,组织开展科级正职干部全员竞争上岗,打破以往中层干部能上不能下传统模式,着力破解中梗阻问题。五是印发《昆明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调整完善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检察院、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六是扎实做好干部挂职锻炼工作,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到北京市朝阳区挂职锻炼、到省外交流挂职。七是圆满完成2018年全市公务员考录及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工作。八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查核工作。九是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带病提拔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倒查、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持续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

4.聚焦重点任务、强化政策落实,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一是印发《关于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市委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红娘政策实施办法》《昆明市新兴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等“1+2+N”春城计划人才政策系列文件,对全市人才政策进行统筹整合,努力打造人才工作品牌和拳头产品,不断增强政策吸引力。二是印发《昆明市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突出吸引外来人才,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创新创造。三是印发《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四是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建立领导挂钩联系县(市)区推进三名工程制度,对三名工程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查。六是开展首批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评选,对认定的示范基地给予政策倾斜和专项资金支持。七是牵头起草《昆明市对云南省高创园(昆明高新区)支持方案》,对符合入园资格的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和项目扶持。八是牵头组织侨牵春城首届国际大健康论坛活动,邀请30余名世界级大健康领域专家到昆明研讨相关领域课题,形成项目合作意向,促成10个国际人才健康项目落地,建设院士工作站1个。九是组织开展驻昆高校毕业生大型招聘暨政策推介会。

5.提升能力素质、强化作风转变,部门自身建设取得实效。一是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求贯彻落实到组织工作和部门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带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机关党支部建设,着力教育引导组工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二是强化组工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加大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力度,全市广大组工干部聚焦主责主业以担当诠释忠诚、以作为彰显价值。三是在全市组织系统集中开展大调研工作,将全市县(市)区、空港经济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属国有企业、市管医院、市管学校纳入调研范围,对全市乡镇(街道)进行全覆盖、深层次集中大调研,以调研实际成效促进组织工作质量提升。四是创新开展党建引领城市发展主题宣传活动。五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有效提升全市组工信息宣传质量和水平,中央、省、市级媒体对全市组织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报道,为全市组织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

2.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党员教育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含驻我部纪检组行政编制5)。其中:行政编制9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与2017年相比较,编制人数增加4人,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收回纪检监察员编1, 根据《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厅关于派驻纪检组干部配备的通知》昆纪办通〔201741号,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加人员5,造成编制人员比去年增加。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中:行政人编制78人(含纪检组5人),事业编制5人,工勤编制8人。与2017年相比较增加7人,主要原因是增加纪检组5人,因工作需要,正常调入2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290.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88.6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2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682.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81.74万元,其他收入减少0.72万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人员工资等。二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及人才工作力度、落实中央、省市“15311”“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标准、加大干部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以及对年轻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增加党建工作经费、人才工作经费、市属两新组织工作经费和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等。

年度执行中调整情况:减少云岭先锋党建目标考核兑现资金194.00万元、大学生村官工作经费20.00万元。调整原因说明:经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决定,云岭先锋党建目标考核以精神奖励为主,取消物质奖励,所以取消云岭先锋党建目标考核兑现项目资金;从2017年起,新招录的大学生村官为公务员身份,所以取消大学生村官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29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8.09万元,占总支出的43.43%;项目支出2,993.51万元,占总支出的56.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680.32万元,增加46.5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人员工资等。二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及人才工作力度、落实中央、省市“15311”“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标准、加大干部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以及对年轻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增加党建工作经费、人才工作经费、市属两新组织工作经费和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8.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2.12,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增加在职人员津补贴,造成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9%。人均日常公用经费2.1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3.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8.20,主要原因分析: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及人才工作力度、落实中央、省市“15311”“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标准、加大干部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以及对年轻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增加党建工作经费、人才工作经费、市属两新组织工作经费和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组织工作支出1,635.18万元,人才工作支出 608.00万元,干部工作支出600.00万元,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支出100.00万元, 综合服务平台市级后台运维项目支出17.85万元,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专线租用项目支出7.20万元, 昆明市党员教育教学资源播出平台运维项目支出19.80万元,乡村振兴战备规划编制支出0.48万元,年春节走访慰问支出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8.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上年对比增加1,681.7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人员工资等。二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及人才工作力度、落实中央、省市“15311”“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标准、加大干部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以及对年轻干部培训教育力度,增加党建工作经费、人才工作经费、市属两新组织工作经费和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98.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0%

2011105-派驻派出机构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组进行日常检察所需的差旅费、培训等支出。2013201-行政运行支出2,111.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等日常支出。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985.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等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2018年春节走访心慰问困难党员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战备规划编制日常公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5.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主要用于保障我部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185.0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8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9万元,完成预算的92.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的9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完成预算的90.4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开支规定、开支范围等规定执行,三公经费支出未超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37万元,下降2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09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4.09万元;二是无购置公务用车辆,公务用车严格按出车管理制度执行,减少公务车辆运行费0.28万元;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控制接待陪同人员、按标准接待,减少0.00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5万元,占43.87%;公务接待费支出7.24万元,占56.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预算时没有因公出国(境)任务,实际工作中,无出国(境)人员,无出国(境)资金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8车辆编制数2辆,实有数2辆,无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组织部机关日常工作 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组织部门到我部工作调研、外省及云南省其他组织部门到我部进行交流、考察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相关经费增加。主要用于维(护)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保障部门日常运行的各项工作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1,147.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4.21万元,固定资产773.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1.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4.11万元,固定资产增22.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47.93

374.21

773.71


51.62


722.0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按照《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312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绩〔201860号)文件要求,我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成立绩效自评小组,对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进行了自评。

(一)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支出概况详见附表10-12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项目支出绩效详见附表10-12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8年预、决算差异情况。2018年年初预算7,501.05万元,决算为5,288.68万元,对比差2,212.37元。差异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年初预算中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党建工作经费;人才工作经费;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贴经费,年初预算时由单位统一预算,在实际操作中,以上三个项目经费中的部份经费由财政集中支付,决算财政统一编报。取消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云岭先锋党建目标考核兑现资金、大学生村官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过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存款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纳入同级财政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030111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委员会组织部决算公开表2019090402490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