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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已构建地方特色法治体系 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发布时间:2019-09-03 16:32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9月2日,昆明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举行。昆明市司法局局长、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刘毅介绍,1991年,昆明市启动依法治市工作,成立了普法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市工作实现了同部署、同推进、相互促进。经过28年的积极探索、不懈努力,昆明的法治建设里程碑上刻画出了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为昆明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构建了具有昆明特色的法治创建体系,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昆明市按照“建设全省领先、西部前列的法治城市”的目标,积极探索,深化实践,先后制定了《中共昆明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 建设法治昆明的实施意见》《中共昆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全市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从1994年昆明制定实施第一个依法治市五年规划,到2016年第五个依法治市五年规划,均是以市委、市政府的文件印发全市实施,开创了高位推动、总体统筹、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依法治市工作格局。”刘毅表示,昆明从2004年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和不断完善,已将法治创建项目拓展至十余项,构建了具有昆明特色的法治创建体系。

荣获多项荣誉,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

2012年,昆明被全国普法办授予“2010-2012年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目前,全市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国家级11个,省级45个,市级1238个。获得“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国家级6个;省级8个。全市共创建“法律六进示范点”190个、“法治文化示范点”73个、“法治主题公园(广场)观摩点”29个、“法治乡镇(街道)”81个。

全市的普法队伍,从1986年“一五”普法期间100余人增加到2016年“七五”期间的4000余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不断完善,全市1526所小学、199所初级中学、81所高中学校配齐配全了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全市现有普法讲师团成员212人、普法志愿者3558人,每年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讲活动,营造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昆明市相继开通了普法网页、普法QQ群、普法微博、普法微信、手机普法APP、普法广播电视栏目,打造科学、快捷、立体的普法阵地,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市、县两级普法主管部门共有微信公众号平台9个、微博平台4个、门户网站平台3个、手机客户端1个,年均推送各类普法信息8000余条,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升。

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政府立法更“接地气”

自1982年修改后的宪法赋予昆明市地方立法权以来,昆明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0余件、政府规章460余件。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72件、政府规章82件,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初步形成了独具昆明地方特色的法规体系。

2010年,昆明市出台了《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成为全国第一个以市委文件规范地方立法的城市。在此基础上,选取西山区棕树营街道和富民县散旦镇作为首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构建立法民意“直通车”,使政府立法更“接地气”。

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12年,昆明在全省首家推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培育、实地验收、审核公示等程序,每年命名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012年以来,全市393家单位申请参与创建,220家单位确定为培育对象,93家单位被昆明市政府批准命名为“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较好地发挥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开创了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2008年至2010年,昆明全市完成了市、县、乡三级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细化标准制定和对外公开执行工作,把有自由裁量权的2912项处罚项目细化为15675个具体处罚标准,限制裁量随意性,“执法不公”和“随意执法”现象逐步减少。2018年,制定出台了《昆明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从执法文书规范、仪器设备配备、相关制度健全等方面对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行了明确,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

昆明市公共法律服务以智慧为引领,以服务为宗旨,全方位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将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职能纳入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窗口化”、“一站式”便民法律服务。截至2019年6月,全市已建立了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1544个,其中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乡镇(街道)级公共法律服务站129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点1400多个,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

目前,昆明市有司法鉴定机构118家,其中“四大类”(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42家,“其他类”机构76家。2011年,全省率先成立了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集环境污染防治、农业、林业、矿山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众多类别为一体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体系,年均办理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业务逾千件,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昆明市公证工作自1980年恢复重建以来,全市公证机构从重建之初的1家发展到目前的18家,执业公证员从1人发展到258人,公证年办证量从1236件激增到429175件。以昆明市明信公证处为代表的昆明公证行业,积极研发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先后创新推出“不动产登记代办”“直通车”“绿色继承”“家事尽职调查”“家庭财富传承”“遗嘱信托”等便民公证法律服务,“昆明公证”的行业品牌已成为全国公证行业创新发展的典型代表。特别是“互联网+公证”手机APP“聚方便”,使公证当事人在家就可以申请公证业务,实现了从办公证“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跑”的突破。

目前,昆明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设5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及165个派出调解室,在企事业单位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78个。2010年至2019年8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0余万件,涉及当事人200余万人次,为人民群众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树立了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