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2017年度公开遴选和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遴选和选调 和雪芬 同志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3月30日至4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71-64096609)反映。
拟遴选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代码 | 现工作单位 |
1 | 和雪芬 | 17030203917 |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 LX17110907 |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