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老干部局根据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昆明市市属企业离休干部有关经费纳入财政统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提高无固定收入的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组通〔
2008〕
4号)精神,针对部分特困企业无力发放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每月
500至
600元生活补助金的实际,局领导班子积极想办法,抓落实,并与相关部门协商,争取了资金。于近日,为
24家
36位特困企业已故离休干部配偶下拨了
206400元的生活补助金,全面落实了我市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的生活补助标准的发放工作,受到老同志们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