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明电
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工委)组织部(人事处):
日前,市委组织部收到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云组电明[2008]35号),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按照中组部组电明字[2008]27号文件的精神,认真做好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为及时贯彻落实好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现将省委组织部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2008年6月10日
内部明电
关于做好在抗震救灾第一线
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各州、市、县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组干处):
四川省汶川县“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昭通等受灾地区党组织和党员全力以赴带领广大群众抗震救灾,非受灾地区党组织和党员万众一心支援四川灾区和我省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全省医疗卫生、地震、公安等单位和部门派出了大量人员赴灾区第一线参与抗震救灾,涌现出一批先进分子。为做好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组部组电明字[2008]27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对已作为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但培养考察期未满一年,在抗震救灾第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第二,对在抗震救灾第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在抗震救灾第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第三,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好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新发展的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工作。
第四,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是一件非常严肃的工作,有关党组织要慎之又慎,严格把关,做到手续完备。对于缩短培养考察期和没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而发展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期间,有关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培训工作。
第五,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在抗震救灾第一线成立的临时党组织,可按上述规定做好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
各地各部门基层党组织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发展党员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