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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文件选登]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为民服务中心(站)建设 构建为民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7-04-05 13:59来源:

    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以来,特别是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以为民服务为核心,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为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深化“云岭先峰”工程,扎实推进我市基层党建工作,努力在全市城乡基层构建“亲民、爱民、便民、富民”的为民服务体系,让广大人民群众从中受益,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八次、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城乡基层为民服务的新途径、新形式,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昆明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目标任务
    着眼于构建和谐昆明,进一步转变乡镇(街道)机关、村(社区)各种组织职能和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努力,在全市城乡基层构建科学、合理、完备、高效的为民服务体系,努力实践好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代新昆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以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公开承诺、责任追究三项制度、实施“云岭先锋·素质教育工程”、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训和党员电化教育等形式为载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素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服务观念,坚持感情上亲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为民服务贯穿到本职工作的始终。
     (二)进一步加强为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完善为民服务网络。为民服务中心(站)建立起来后,发挥了很好的服务职能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各县(市)区要认真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的工作进行调研,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和完善工作思路、工作措施。要结合实际,科学定位,明确为民服务中心(站)的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统筹协调、领导干部轮流带班、首问首办、限时承办、接待登记、跟踪督办等工作制度,不断拓展服务功能,规范服务行为。要以为民服务中心(站)为龙头,整合各种组织资源,不断巩固和充实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站的力量,发挥为民服务中心(站)在基层为民服务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
    (三)统筹协调,努力构建联动、互动的为民服务工作机制。要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上下联动协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市区党政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处理问题的责任制。要明确县(市)区机关和便民服务中心在为民服务活动中的职责和任务,以创建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机关为切入点,健全和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统筹协调、联动解决问题的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发挥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为民服务工作网络的作用,整体推进本地区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形成“上连机关、下联村社、上下互动、左右联动、齐抓共管、一心为民”的为民服务体系。
    (四)拓展为民服务的内涵,延伸为民服务的外延。要以为民服务中心(站)为依托,积极拓展为民服务的内容,延伸为民服务的领域,丰富为民服务的内涵。在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联系困难户、开展民情恳谈、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制度措施的同时,积极拓展和丰富为民服务的形式,在街道社区组建社区党员为民服务队,在乡镇、村组建农村党员为民服务队,广泛采取建立党群联系卡、民情联系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等有效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努力将服务工作做在基层、将群众事务办理在基层、将存在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建立健全为民服务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各县(市)区要以设立举报箱、向群众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层层抓为民服务质量和成效的监督制度,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和途径,及时制止和纠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督导为民服务中心(站)的工作情况,对作风飘浮、敷衍应付、服务不力的为民服务中心(站),要限期进行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要坚决摘牌。要定期听取汇报并认真分析本地方、本单位为民服务情况,把各单位、个人开展为民服务的情况及成效,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制定出切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考核办法。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考核评比、表彰奖励、晋职晋级和民主评议的依据之一,充分调动各单位部门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让群众真正从中感受到便利和实惠。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构建为民服务体系,是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举措和有益探索,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力量,使基层为民服务工作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由书记牵头,落实工作责任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为民服务工作格局。
    (二)狠抓落实,不断创新。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区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要结合为民服务活动,就如何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职能、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进行积极探索,使为民服务工作真正收到实效。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为民服务的制度、措施,形成为民服务工作常抓常新、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对在为民服务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及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并及时上报,努力营造为民服务的良好氛围。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200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