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探索改革执行权运行机制在我市基层法院运行。昆明中院对执行权运行机制的改革,从两年多的实践来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司法公正得到维护和体现;二是执行效率的明显提高;三是执行程序得以进一步规范;四是执行权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五是执行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为推广实施,对我市基层法院分层次进行,对执行人员较多的四区法院可按中院模式实施,对县法院如何改革,就进一步进行探索。
二、引入破产清算中介机构(破产清算事务所)。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我市国有企业的计划性破产将转为正常的依法破产,由于企业破产案件的大量增加,现有破产机制(政府为主)已不适应该项工作。建议政府引导成立破产中介机构,破产清算工作引入市场机制,减小政府负担,破产清算组织投标竞争企业破产的清算工作,可使破产清算形成专业化、规范化、提高破产清算的效率,降低清算成本。
三、借鉴上海等地区在征地发展中的政策。使失地农民改变身份,转为城镇居民,使失地农民进入城镇化管理,建立规范整洁的安置新区,按拆迁面积安置农民,不要将征地补偿费一次性发放给农民,建立社会保障系统,鼓励失地青年农民就业,对未能就业的发放救济金,建立征地拆迁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