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四个转变”。
(一)实现思维方式从传统民政到现代民政的根本转变,进一步突破固守阵地,满足于一般性做好事、办善事的被动状态,着眼于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思考谋划民政事业的发展。
(二)实现民政工作内容的根本转变,要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主要职责,转变到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和民主政治权利为根本任务上来。
(三)实现工作布局和工作对象的根本转变,要从过去偏重于农村民政工作,偏重于特殊群众救济,转变到城乡并举,全员保障和救助上来。
(四)实现工作方式的根本转变,要由过去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为主,转变到推动民政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上来。
二、建立健全“六个体系”,形成新时期支撑民政工作的框架。
(一)建立和完善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特困群众救助为基础,临时性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最后一道“安全网”的作用。
(二)建立和完善救灾救济工作分级负责,经费分级负担的救助体系,不断提高救灾救济工作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政府指导,社会力量主办,福利机构自主发展的社会福利社会化体系。
(四)建立和完善以人为本,民主自治的社会框架体系。
(五)建立和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
(六)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的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体系。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的活力与后劲。
(一)抓好学习和培训,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政清廉,为民服务变为自觉行动,落到实处。
(三)抓好行风建设,规范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营造团结干事的工作氛围。